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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的三大主体_由谁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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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3 18:39:09

家庭教育法的三大主体是家庭内部成员、政府、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不断健全,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这个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块拼图。“生而不养”和“养而不教”是我国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方面的两大薄弱环节。“生而不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去努力解决。

“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由家庭教育促进法解决,所以,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的针对性很强。

家庭教育法要点:

1、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在法律责任中,除了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后果外,还规定: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而且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由谁进行负责实施什么

家庭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进行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进行负责实施,原因有以下几点: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成长中最亲近的人。他们对孩子的了解程度最深、对孩子的关注最直接、对孩子的引导最有效。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对孩子的影响十分深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上学到许多思想、行为和价值观念。这些影响会一直伴随和引导孩子走向成熟。

3、家庭教育是孩子人生中最初、最基础的教育,能够为孩子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孩子最亲近的人,他们的陪伴和照顾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都至关重要。

各级什么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家庭教育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过去的认识里,家庭教育通常认为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即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而按照现代观念,包括:生活中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等)之间相互的影响和教育。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广义上这样定义家庭教育,指具有增进家人关系与家庭功能之各种教育活动,其范围如下:(一)亲职教育(二)子职教育(三)两性教育(四)婚姻教育(五)伦理教育(六)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七)其他家庭教育事项。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它开始于孩子出生之日(甚至可上溯到胎儿期),婴幼儿时期的家庭教育是“人之初”的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的作用。孩子上了小学、中学后,家庭教育既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又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其教育目标应是:在孩子进入社会接受集体教育之前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地发展,为接受幼儿园、学校的教育打好基础。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确实,家庭教育是对人的一生影响最深的一种教育,它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人人生目标的实现。

由什么负责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明确“家庭教育应当符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逐步实施后,困扰和制约社会教育的资金、人才和设施等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但是社会教育要想发挥更好作用必须转变思路,主动与学校和家庭联系起来,在职责范围内完成相应工作。一是加强与学校协同做到优势互补。

社区一般担负本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专门人才,可以借助社区内学校教师弥补这个短板。同时,学校也可以借助社区这个平台,发挥好服务家庭的职责。二是做好与区域内家长的合作。既要了解家长的教育需求,又可以借助家长的资源,比如有的社区组织了家长义工,轮流担负照顾儿童的任务。

三是与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合作,比如社区要想组织亲子活动,就需要与各种资源单位合作才能有效开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家庭教育责任:该法明确规定了家长应当履行的教育职责和义务,强化了家长在子女教育中的责任和作用。

2、促进家庭教育理念转变:该法倡导家庭教育应注重培养孩子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能力,鼓励家长从传统的功利性教育观念转变为全面发展教育观念。

3、保障学生权益:该法规定了学生的基本权益,例如受到身体惩罚和心理虐待等违法行为将被严格禁止,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护。

4、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系统:该法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活动,为广大家庭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促进家庭教育发展和优化。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什么机制

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出自《教育法》,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作为重要力量,在教育法的贯彻中,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县级政府的教育责任: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是哪一年实施的

协同育人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国事”。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的高度为家庭教育确立了行为规范,也为国家和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制定了措施、确立了目标,既依法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也依法纠偏“教而无方、教而不当”,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是2022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规定如下:

1、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4、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7、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法的三大主体_由谁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