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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遗产 继承法律高手货专业律师给个建议_专业遗产继承律师问答知识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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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3 18:45:10

一,父亲过世,没有立过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这时父亲的子女(也就是你)配偶,和父亲的父母都是房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拥有同等的分配份额。(需要说明的是,你母亲做为房产的共有人,本身就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你父亲的遗产进入遗产继承的范围);

二,母亲再婚后,母亲的配偶(后爸);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父母都是母亲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三,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房屋遗产继承步骤是什么

法律主观:

要明确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应该符合也下几个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文书。原告起诉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以书面形式为原则,现在我国司法机关和法律部门都有专门的诉讼用纸,有固定的格式,按照规范要求去写即可。但在写起诉书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写明诉讼请求,,二是根据诉讼请求阐明诉讼事实和理由,事实要客观真实,理由要充分。就被告方而言,对原告的起诉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不能之不置理。现实中,有的被告感到原告是无理告诉,或知道无理就不进行答辩了。不答辩虽然可以,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但同时也就意味着自己失去了一次辩解的机会,也失去了使法官全面了解案情的机会。这样,将直接影响自己的诉讼效果。,其次,要正确对待。先要看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有无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进而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再次,就是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驳斥对方,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的诉讼文书。答辩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原告的起诉中的诉讼主体是否合格、列举事实是否真实,主张有无证据,请求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力求做到针对性强、逻辑严密、条理清楚,证据充分、论述有力。,律师是专业人员,具有法律知识全面,诉讼经验丰富,因而,请律师就成为打官司的首选。当然,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自己又能说的清楚,就没必要请。但往往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又缺乏法律知识,无技巧和经验,请律师就非常必要了。,把好证据关。从法律上讲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的支持,即使有关系,也只能赢一时,不能赢到底。因此,当事人能否把好证据关,是成败的关键。要全面地收集好证据,运用好证据,仅靠当事人自己是不行的。这时,律师的作用就不能低估。根据民事诉讼案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当事人每提出一个主张,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打官司就是打法律,斗法律,所以也得有战略战术。,(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九)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十)其他证据。,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一)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二)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三)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在遗产官司中,对于一些自己没有把握的,或者是情况非常复杂的,律师介入其实是比较能提高判决诉讼的可能性的。

法律客观:

一、怎么打房屋遗产官司1、确定是否需要请律师。律师是专业人员,具有法律知识全面,诉讼经验丰富,因而,请律师就成为打官司的首选。当然,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自己又能说的清楚,就没必要请。但往往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又缺乏法律知识,无技巧和经验,请律师就非常必要了。

2、把好证据关。从法律上讲“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的支持,即使有关系,也只能赢一时,不能赢到底。因此,当事人能否把好证据关,是成败的关键。要全面地收集好证据,运用好证据,仅靠当事人自己是不行的。这时,律师的作用就不能低估。根据民事诉讼案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当事人每提出一个主张,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3、打官司一是“打”法,“斗”法。打官司就是打法律,“斗”法律,所以也得有战略战术。法律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就实体法来说,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律适用方面的司法解释。由于继承案件种类很多,因此,打官司的过程就是“寻找”法律的过程,当事人必须依具体案件“找”相应的法律依据。就程序法而言,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应当请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4、掌握庭审技巧。庭审技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艺术。当事人应当针对相关案情,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论辩方法、技巧等手段,尽可能使案情向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

二、房产继承请律师打官司多少钱律师收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定额收费,这不是以诉讼结果为衡量标准的,这一般省司法厅、物价局均有收费标准;还有一种是风险收费,一般是适用于追讨风险较大的经济案件,那么是付一笔前期办案费用,至后以实际收到款项的百分比收费,但这均比定额收费比例要高得多,具体比例你可以律师协商。风险代理最高不超过30%。房屋继承官司律师费用,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判断,是可协商的。对于家里的兄弟姐们多的的家庭,一旦房屋遗产分配不公平的时候,很容易出现纠纷,因此怎么合理分配是立遗嘱人要思考的事情。

台湾人继承大陆遗产公证 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遗产继承要交税吗

法律主观:

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财产。一般包括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抵押权、 留置权 、典权;发明权、发明权中的财产权; 商标权 中的财产权等等。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要是死亡后或因死亡而产生的财产,如死亡 抚恤金 和死亡 赔偿金 等均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提醒的是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根据有关规定,抚恤金的享受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亲属;第二,这些亲属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 扶养 。因此,从上述规定看,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那么可以继承的遗产又该如何继承,继承的流程有哪些,请大家仔细了解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其它疑问,欢迎大家前来网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求专业律师解答

不需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在继承期间,例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其他有价证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的。

继承遗产是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没有遗产税存在。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做公证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不足五年的房产要缴纳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利润的20%或房价的1%)。

继承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房子按照继承顺序传递和分配。如果有两个子女,但老人只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那就需要提前立遗嘱,指定谁为继承人。

继承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房子评估费和继承公证费。房子评估费一般是房子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一般评估价会比市价低30%左右。所以一套500万市价的房子,评估费也就在1.8万左右。

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继承遗产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的费用是多少要根据继承的遗产类型、遗产份额的多少等来进一步的确定。对于继承遗产的税费是多少或是继承遗产的时候产生了纠纷,这时候可以找华律网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专业遗产房屋继承律师

母亲代小孩签的协议最终应该被认定是无效的,如果签订在小孩未成年时,小孩的母亲作为监护人代为放弃继承权,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同时,订立该遗产分配协议的当事人之间有亲属关系,对协议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事实必然知情,显属恶意。属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

如果在小孩成年后签订,没有小孩的委托授权,母亲是无权代理,小孩不追认该协议对小孩无效。如果爷爷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小孩对爷爷的房产有代位继承权。小孩的母亲作为丧偶儿媳,从你的描述看不出对公公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对小孩爷爷的遗产应该没有继承权。

至于诉讼,到法院填一个起诉状,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其他继承人如果以这份协议为依据主张继承,按前述协议无效的理由推翻,主张按法定继承份额重新分配即可。

另外,似乎还涉及小孩父亲的房产继承,对那个房产,可能发生的继承关系很复杂,缺少小孩的爷爷奶奶父亲三个人的死亡顺序,母亲与姑妈协议约定的内容,无法分析。

法律分析:继承案件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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