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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_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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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6 10:23:15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在于法律依据、性质界定、羁押对象等等。

1、法律依据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性质:行政拘留是国家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

2、非刑事处罚:与刑事拘留相比,行政拘留是一种轻微的行政处罚措施,用于对行政违法者进行纠正和惩罚,而无需进行刑事诉讼程序。

3、简便程序:行政拘留通常采用简便的程序进行,包括公安机关依照法定权限作出拘留决定、通知被拘留人、限制其人身自由等。相对于刑事拘留的复杂程序,行政拘留更加迅速和便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在哪里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主要区别:

1、拘留所和看守所法律性质不同;

2、拘留所和看守所适用对象不同;

3、法律依据不同;

4、适用目的不同;

5、适用机关不同。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存在着两种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那么公安机关需要分别决定,并且合并执行。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行使选举权。同时,还应当告知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第三条看守所干警配备:县(旗、市)一般不得少于十二人,月平均人犯数超过一百人的,一般按百分之十五配备;大中城市看守所,一般按月平均人犯数的百分之二十配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配齐。

看守所应当配备医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务室或卫生所。

看守所的炊事员,按月平均人犯数的百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但最少不得少于二人。看守所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其他工勤人员。第十五条看守所对因公来所的人员,应当认真查验身份证件和有关来所事由的证明函件。讯问室设在监区里的,看守所应当发给办案人员出入证,供监区大门执勤武警查验。出入证在办案人员离所时收回。

除看守干警、执勤武警、工勤、炊事人员和同级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干部以及持有出入证的办案人员可以进入监区以外,其他人员未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和未在本所干警带领下,一律不得进入监区。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在哪

法律主观:

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 而设置的 羁押 场所,看守所和拘留所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区别: 1、法律依据的不同; 2、性质界定的不同; 3、羁押的对象不同; 4、法律上的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无法律明文规定。

法律客观:

《 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 逮捕 、 刑事拘留 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 有期徒刑 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如下: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依据不同。

2、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监督不同。相关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关很长时间。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3、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看守所和拘留所之间的区别,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包括羁押对象的不同、羁押时间的不同、在会见权方面要求不同以及不得羁押的对象范围不同。对于日常的生活,不论是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里,公安机关会按照相关法条,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

1、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有5个,分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2)适用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3)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设置,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4)使用目的不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5)适用机关不同。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是刑事羁押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情况下才会进看守所

会进看守所的情况有以下: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役所和看守所有什么差别

一、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如下: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2)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监督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关很长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是什么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3、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拘役所和看守所的差别:

拘役和看守所两者的差别是特别大的。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比如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人,或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而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则是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从性质上说,拘留所更多的是一个适用行政处罚的羁押场所,看守所则更多是一个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羁押场所。前者是一个最终的行政处罚场所,其性质是惩罚性的;后者是一个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存在的临时羁押处所,其性质是保障性的。

一、拘役所和看守所的解释

(一)、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

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

4、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

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拘役代表着犯罪人员已被判了刑,而对于看守所代表着还没有正式判决所关押的地方,这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但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进行走的,那么就可以受到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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