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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_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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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6 10:35:10

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5、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对于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第一、是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主要包括:

1、是注销的户口;

2、是医院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第二、是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二、是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如果是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注明死亡日期;

第三、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要注明是否原配;

第四、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第五、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是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四、是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五、是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六、是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要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七、是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以便需要单位核对章、密封。

八、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遗产继承公证一般是由公证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法定继承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手续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须需要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

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综上所述,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法律分析:(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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