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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取消婚姻限制是真的吗_一夫一妻制快取消了吗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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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9 09:58:35

2023年,部分省份实行了新婚姻法,取消了婚姻限制,这一新法将给重婚罪刑法的实施带来巨大的改变。

那么取消婚姻限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主要有几点:

1:生育登记不用结婚

以前生育登记有一个条件是孩子的父母必须有结婚证,是法定的夫妻。而现在取消了这一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两个人愿意生孩子,即使不结婚,一样给办理准生证。

2:私生子也享有继承权

根据以前的《继承法》,继承人是在被继承者户口中且是子女关系的人,私生子并不允许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以后非法定妻子所生的子女也可与法定子女争夺遗产。

3: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实亡

为什么说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实亡呢?当第三者的孩子也可被承认并且可以落户,那么第三者在法律上将会有着与原配一样的待遇,大房二房享受权利都一样。而且如果父亲有案底,婚生子会受到影响,而私生子却不受影响。

取消婚姻限制到底是好是坏?是在鼓励生育还是加剧社会矛盾?

民国时一夫多妻依然盛行,建国废除这项制度后,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古代有,现代无。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绝大多数平民阶层为一夫一妻制,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亦实行一夫一妻制;现今的许多非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如泰国)都实行一夫多妻制。

一夫一妻的背景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

古代中国不是一夫一妻制度。中国直到1950年才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古代的中国是“一夫多妻制度”。因为小妾和情妇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度”,所以古代中国也不是“一夫一妻制度”。

虽然古代的中国有正房、偏房的区别,但是中国属于一夫多妻制。虽然古代中国有妻子和小妾的区别,但是中国属于一夫多妻制。

中国人给妻室们配以不同的头衔,显示的是一种等级制度。比如古代有“三妻四妾”的说法,所谓“三妻四妾”,就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

香港,澳门的法律规定婚姻一夫一妻制吗

建国废除这项制度后,虽然对人们以后结婚做了明确的规定,却无法解除多个配偶的历史遗留问题。为此国家在婚姻法里做了其他的规定:不强制要求他们离婚的原则,且准许他们自由选择,女子可以选择继续存续婚姻关系或者离婚,国家会支持和保护的选择权。

这些民国时期嫁人的姨太太不一定非要立马离开家门,只要这个男子的妻妾在《婚姻法》颁布后没提出离婚要求,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可以继续维持下去,但是这个男子不能再娶其他女子。毕竟当时的女性一直是弱势群体,《婚姻法》主要功能就是保护女性权益。

只要女方选择提出离婚,无论是正妻还是姨太太,男方都只能选择同意。那些姨太太万万没想到,建国废除一夫多妻后,她们终于体会到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可惜的是,她们中很少有人有勇气选择离开自己的丈夫,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大部分人还是选择留在了丈夫家。

虽说早在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大部分的女性没有条件和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她们中有些人因生活所迫,被迫成为那些权贵的附属品,;有些人被当时的权贵看上强行抓了回去,成为他的第n房姨太太,对于当时的权贵来说,一夫一妻制度不过是喊喊口号罢了。直到1950年5月1日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了一夫多妻制。

毕竟在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里面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要禁止和取缔一切公开的、隐蔽的和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以后也不能纳妾,否则就犯了重婚罪。

2023国家取消婚姻限制了吗

对!香港、澳门现在是一夫一妻制。不过那里还有历史遗留的“妻妾共存”的现象。 香港、澳门直到1971年政府发布法令,大清律例被正式取消,「一夫多妻」才改为不合法。香港、澳门现今仍有家庭是一夫多妻的。

一夫多妻制被一夫一妻制取代,以后一夫一妻会不会消失?

国家罩颂没有取消婚姻的限制。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截止于2023年2月18日,《民法典》依然规定了无效婚消兄姻和拿闷袭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对于结婚年龄等内容也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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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

取消婚姻限制的意义:

1、生育登记不用结婚,以前生育登记有一个条件是孩子的父母必须有结婚证,是法定的夫妻。而现在取消了这一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两个人愿意生孩子,即使不结婚,一样给办理准生证。

2、私生子也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是在被继承者户口中且是子女关系的人,私生子并不允许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以后非法定妻子所生的子女也可与法定子女争夺遗产。

3、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实亡,当第三者的孩子也可被继承并且可以落户,那么第三者在法律上将会有着与原配一样的待遇,大房二房享受权利都一样。而且如果父亲有案底,婚生子会受到影响,而私生子却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949年后废除一夫多妻,那姨太太们怎么办?

"彼岸花开携君袖,罗带同结莫离分"、"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等无不彰显着人类的情深不渝及对一夫一妻制的推崇。随着斗转星移,不仅仅是时代发生了变化,人类的婚姻制度也在慢慢地改变,由血亲,群婚,母系,古代一夫多妻等制度到一夫一妻制,不被人们所认可的腐朽制度逐渐被新制度取代。

当今被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地区和人民所认可的法定制度是一夫一妻制,那么在以后,一夫一妻是否也会消失呢?在遥远的我国古代,一夫多妻的现象可谓是十分普遍,它被认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现象,且有许多人引以为傲。

很多皇亲国戚妻妾成群,如花美眷接连不断的被接回了府。"后宫佳丽三千人",皇上更算是拥有最多妻子的代表了,尽管不能"雨露均沾",但总是要追求"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

多少无辜少女在这种制度下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却也无可奈何。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一夫多妻制终被一夫一妻制所代替。由此可见,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伦理道德观是与当今社会潮流格格不入的,且违背了社会道德。

暗潮涌动

一夫一妻制强调平等和人权,无关乎性别,无关乎财富,无关乎贵贱。富有、高贵也好,贫穷低贱也罢,无论是高官,还是市井小民,都只能选择一个对象作为终身的伴侣,这无疑将平等和人权诠释的淋漓尽致。

然而这种平等却多代表的是政治上的平等。有一种说法叫"强者多妻",意为强大的人既然已经拥有了良田美宅,锦衣玉食,他们或许也应当拥有更多的妻子,和其它他们所拥有的资源一样。所以他们为什么要和弱者一样只拥有一个妻子呢?

从这个角度看来,一夫一妻制似乎有点不太公平,它虽然代表着平等,却是一种有些许过分的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要实行一夫一妻制,不可以重婚,也不可以纳妾,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性。然而,一夫多妻制在私下里还是存在于社会的角落里。

"小三"等词中带着显而易见的厌恶情绪,昭示了当今社会对此类人的不满及憎恶,然而,却更加暴露了"一夫多妻制"的存在,有很多人都会经不住诱惑。可见,无论什么类型的男人都不一定会被一夫一妻制所禁锢。

在动物界亦或是人类过去的历史长河中,一夫一妻制从来都未被完完全全的执行,就连现代文明社会, "出轨"、"不忠"等行为也层出不穷。情深不寿、钟情一人则是以压抑心底的欲望为代价的,越压抑,极有可能爆发的越发猛烈。

强者多妻

关于繁衍后代,往往都是雄性注重数量,而雌性则注重质量。这一点在动物界中的体现是,雄性尽可能留下更多的后代,雌性则选择最优秀的雄性来繁衍后代。这或许可以被称之为是一种本能。

而在人类的繁衍之中,这个本能则是被一夫一妻制完完全全的扼杀了。抚养孩子的成本本就不小,在繁衍后代时,一夫一妻制更是大大增加了成本,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生孩子,无数"丁克族人"随之而产生。

这有利于计划生育和人口控制,可是计划生育并不是各地都需要的,有些国家并不需要,于是它们人口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被降低。不仅如此,一夫一妻制也不利于优生优育。无论基因鹤立鸡群还是平平无奇,都只能留下少数后代,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国家倡导双方都是高学历的夫妻尽早生孩子,就是希望后代的基因越来越好,而一夫一妻制却不利于基因优化。

"喜新厌旧"大概是很多男人的本能吧,说他们渣也好,坏也罢,这种本能都是无法改变的。随着越来越多的特殊角色出现,离婚率日渐提高。在这种变相的一夫多妻制下,许多人都苦不堪言。但若是一夫多妻制的话,或许就会好很多。

强者多妻,只要他足够优秀,有很多女人趋之若鹜。而处在劣势中的男人则会奋发向上,但求一妻。单亲妈妈的存在也会极大地减少,曾经,她们为了陪伴在自己中意的男人身边,不求名分。若是一夫多妻制的话,她们也算是拥有了地位。

然而,一夫一妻制并不是强制性制度。对于女人,如果女人的魅力足够大,可以让自己的丈夫始终对自己保持忠诚,他们的爱情则会成为一段佳话。对于男人来说也是如此,非某人不可还是左拥右抱,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

貌合神离

婚姻的责任虽然与繁衍后代息息相关,需要为人类文明的延续尽一份责任。但人类毕竟是被称之为精神动物,这就决定了婚姻必定有一个功能,即寻找自己灵魂上的知音,互相倾诉,互相勉励,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但实际上,有很多的婚姻,并不能实现这些。现代年轻人适婚年龄通常为二十多岁,而在此时,还不可以被称之为"大人",他们的三观还未成型。

随着阅历的增加,见识的拓广,三观开始崭露头角。于是,他们慢慢地发现,夫妻之间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更无法产生什么精神共鸣。但是为了家庭的完整,他们不得不忍耐,痛苦不堪。

长时间的忍耐难免造就精神上的压力,于是,就有了出轨,最后还是只有离婚这种结果。但是,若是一夫多妻制,有了知音,难免心里会好受些,这时,三观也可以被耐心的磨合,从而达到知音境界。如此,既维系了完整的家庭,又得到了心灵的慰藉,可谓是一举两得。

有多少的两情相悦被时光消磨,最后两相生厌,恨不得一别两宽。如若一夫一妻制消失,似乎更容易达到一种平衡,从而使社会更加美好。

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实现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一个男性可以拥有一位妻子多名妾室,而这一制度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而消失。妾的地位在古代非常低下,相当于是奴隶,男子有权利买卖自己的妾室,所以一直都被人看不起。但是最近却掀起了一股风潮,那就是很多女性以成为军阀的姨太太为荣,还主动扮演着姨太太的角色。

姨太太的诞生伴随着一夫多妻制度,姨太太就是我们所说的妾,在民国时期最为盛行。虽然在1912年,民国正式建立,一夫多妻制度也随之被废除。但是当时很多军阀豪族,富商地主都有着好几门的姨太太,而且他们更不不在乎一夫一妻制度,依旧过着前清一样的生活。

1912年之后,民国政府虽然宣扬一夫一妻制,但是依旧有着许多人没有丝毫改变。当时的军阀地主有钱之后就娶姨太太,比如著名的袁世凯就有九位姨太太,当时的社会风气如此,所以很多人也没有在意。口号归口号,嘴里含着弘扬一夫一妻,转头就娶了姨太太的人大有人在。

但是这样的历史比较不会一直延续,时代比较呈现进步性,很多陋习只是因为没有根除,才显得有些顽固。到了建国之后,1950年的4月30日,国家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强调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度,只允许一夫一妻的存在。从这个时候开始,一夫多妻的制度才算是真正杜绝,即使有也没人敢在明面上娶多个妻子,否则就是犯了重婚罪。

可是那些遗留下来的姨太太又该怎么处理呢?其实国家也给出了方案,在婚姻法颁布后,这些姨太太的人身权利也被保护,不是正妻随便就可以赶出家门的。首先会询问这些姨太太是否是真心愿意和丈夫结婚,如果有不愿意的会帮助其离婚,然后断绝他们的关系,让姨太太们重新独立的生活。

而如果有姨太太和丈夫是两情相悦,一家人和睦相处不愿意离婚的,国家也会保护其婚姻关系,也就是承认了他们一夫多妻的存在。但是政府规定了,从1950年4月30号后,不准再娶新的姨太太。

随着婚姻法的颁布,中国大陆都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是港澳台地区却不同,因为历史原因,当时的港澳台还没有回归,所以当地依旧有着很多一夫多妻的存在。比如著名的赌王何鸿焱,他就同时娶了四个老婆,他说是因为自己重病在床,所以需要多人照料。而当时的香港更是有很多富豪气焰嚣张,甚至拿出一百年前清朝的法律来说明自己娶姨太太的合法性。

当然随着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国已经彻底废除了这项不公平的制度,做到了全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姨太太也正式成为了历史,这个从诞生就是贬低女性的词汇,却在当下受到了部分女性的追捧,甚至很多女性以成为军阀的姨太太为荣。不禁让笔者为之汗颜,多年来前人想要废除的制度,却反而在一百年后收到追捧,是在让人愤慨。

国家取消婚姻限制是真的吗_一夫一妻制快取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