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协议:中台一体化的最后一段铺路石*
台湾的反服贸活动,从3月18日开始,目前还在继续。我赞赏台湾青年学子们的勇气,但我也深知台湾的命运,在多年来与大陆的多层次互动中其实已经注 定。从其命运走向来看,反服贸协议行动只是大陆对台“温水煮青蛙”过程中最后的N跳之一。国民党在与民进党争斗中挟共自重,对北京形成极强的政治依附,大 陆对台湾媒体的红色渗透也非常严重。从经济上来看,台湾的产业早已移往大陆,其GDP广义上有70%与大陆相关。如今台湾经济空心化,青年们的失业现象日 益严重。服贸协议一旦签订,台湾经济将被大陆资本掌控。用台湾资深媒体人胡忠信的话来说:“这次大学生完全站到第一线,服贸协议(只)是个引爆点。服贸协 议签署给弱势者、低薪族或年轻人的感受是:我的未来被出卖了,所以他们站了出来。”
对香港大陆化的厄运。港人已有非常痛切的总结。李怡说,“香港曾经是台湾人殷羡的榜样,今天沦为台湾人的前车之鉴,除了中共没有落实一国两制之外, 最关键的是许多港人没有把香港当作自己的家园,只管赚钱或捞取政治经济利益,未必愿为公义牺牲经济利益。”台湾青年对此已有初浅体会,推特上出现一张照 片,上书“爷爷革命,爸爸才有票投;爸爸乱投票,儿子就得革命。”我认为这段话总结得极有道理。
如果说香港大陆化的命运是“天注定”,港人多少有点无可奈何,那么台湾与大陆的一体化,其中责任至少有一半得由台湾政界及商界承担。台湾与香港不同,本是一个独立的民主政治体,皆因台湾80及90后的父辈们争先恐后地跑到大陆淘金、包二奶,沉迷于花天酒地,毫不顾及台湾这个家园的前途,因为政治短视迎合北京政府投票,导致台湾走到今天这一步。反服贸活动,只是台湾90后一代向父辈讨债的开始。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
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
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
、
和
(以下简称
)。
第三条从事
,应当遵守法律、
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
和
第四条
是
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
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
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
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
,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
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
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
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
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
或者澳门
登记注册的
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
或者澳门
、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
、澳门
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
或者
的商品,以及许可证、
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
的规定,按照
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
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
,提交中国的
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
,事后又未达成书面
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
部、
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
的规定执行。
服贸就是两岸签订的ecfa架构下的一个协定,就是两岸互相对对方开放自己的医疗,文印,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台湾普通人反对主要有3,第1,台湾太害怕成为第二个香港,第2,台湾的以上产业都是小,精,散,大多都是维系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大陆的产业大,钱多。人多,势必对台湾底部的相关产业人民造成巨大冲击,第3,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台湾人害怕因为此被中国大陆抓住命脉,因为涉及的移民,工程建设,医疗,都涉及到台湾的国防秘密。补充一点,台湾人认为,服贸不对等,是不平等的
所谓饭服贸协议运动其实就是一场台湾绿营支持下的闹剧,目的在于给两岸交流制造麻烦,为其独立党纲捞取政治资本,进一步欺骗广大爱好和平的善良的台湾人民。反服贸运动表面上是在反对“程序不合法”,要求逐条审议,但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所谓的逐条审议就是要把对大陆有利的条款统统拿掉,只留下对台湾有利对大陆不利的条款。但是既然是协议那就是双方互提条件,互相做出让步。现在大陆已经让利很多了,如果再让利的话,试问一个只对台湾有利对大陆完全不利的协议大陆如何接受?其实绿营就是要倒逼大陆拒绝台湾通过逐条审议得出的服贸协议。一旦大陆真的拒绝了,那绿营的阴谋就得逞了,他可以达到三个目的,一是痛扇国民党的脸,二是痛扇大陆的脸,三是继续欺骗广大善良的台湾人民。可谓一石三鸟!如果大陆不拒绝的话,那大陆就得被迫忍痛咽下逐条审议酿出的苦果,那大陆就不得不付出成倍的经济代价,为两岸交流制造麻烦,这同样符合绿营的利益。可悲的是,很多幼稚的善良的台湾大学生完全被绿营及其具有欺骗性的言论所蒙蔽了,懵懵懂懂的跑去追求什么所谓“程序正义”!岂不知他们已经完全沦为绿营的炮灰和工具,他们的未来已经被绿营出卖了!
两岸服贸这个议题事先没有知会台湾民众。
学生认为碰触了民主游戏规则的底线,不符合"程序正义"。
一、《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介绍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所签协议之一,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文本长达48页,正文分为四章、24条,有2个附件,分别为《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和《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
两岸两会***第九次会谈于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双方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二、《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内容
协议规定了两岸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双方的权利义务,未来合作发展方向及相关工作机制等内容。
协议明确了两岸服务市场开放清单,在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的市场开放措施。
大陆对台开放共80条,台湾对大陆开放共64条,双方市场开放涉及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运输、金融等行业。
双方同意由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服务贸易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本协议及与服务贸易相关事宜,服务贸易工作小组可视需要设立工作机制,处理本协议及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特定事项。
协议还明确,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协议附件一所列内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
反服贸
========
反对服贸协议
服贸协议内容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外国服务类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为中国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某外国律师作为外国律师事务所的驻华代表到中国境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成为两岸焦点。根据协议,两岸双方在ECFA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了更多优惠和便利的市场开放措施。大陆对台开放共80条,台湾对大陆开放共64条,双方市场开放涉及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运输、金融等行业。舆论认为,这是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一个两岸互利互惠的好协议,它既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又具有两岸特色,对两岸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也将让两岸民众得到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将为两岸双方创造诸多效益,具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利商。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双方一次性承诺市场开放项目达到144项,涉及商业、通信、建筑、分销、环境、社会、旅游、娱乐文化、体育、运输、金融诸多领域,涵盖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11个服务部门(共12个)。并且,开放的幅度大,特别是大陆对台湾开放的80项均优于大陆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入会承诺,由此释出的市场空间巨大,为台湾服务业者带来商机,特别是惠及台湾中小企业。台湾服务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诸如电子商务、旅行社、印刷业、游戏、文创产业等都是中小企业聚集的领域,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承诺的宽领域市场开放格局将为台湾中小企业带来更多选择。
两岸服务贸易市场开放不仅会有效拓展两岸服务业者商机,同时也将惠及相关制造业者。如大陆承诺对台开放电子商务优惠幅度大,将吸引台湾电商业者西进投资设点,而透过电子商务的辐射作用,岛内传统制造业有机会进驻大陆网购(线上)市场,从而带动岛内传统制造产业的发展,增加岛内就业机会。
2.惠民。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开启两岸服务业深化合作,于业者而言意味着难得的投资机会,于普通民众而言也存在福利提升的预期。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大陆民众可以享受到台湾服务业者提供的优质“台式”服务;同时台湾服务业者进驻大陆市场,也会对大陆业者的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有所促进,有利于提高大陆服务业整体水平,使大陆民众享受更好的服务。而大陆业者进驻台湾服务业,也为台湾民众带来更多消费选择。另一方面,随着服务业相互投资的增加,两岸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流动也将逐步松绑,为两岸民众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3.深化两岸经贸关系。
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开启两岸服务贸易正常化、自由化进程,将促进两岸服务业合作领域的拓展和相互投资的增长,从而改变两岸产业合作长期以来以制造业为主的格局,为两岸经贸注入新内容新动力;同时,服务业跨境投资实现的服务“在地化”,将为制造业跨境投资运营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有利于促进大陆台商企业转型升级,以及陆资赴台的健康发展。两岸服务贸易市场相互开放的另一个预期是通过消除投资贸易壁垒,实现资源优化整合,推进形成两岸企业竞合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4.促进两岸经济转型。
当前两岸经济都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而服务业经济的品质提升和结构优化均为其中关键环节。大陆经济迈向工业化后期阶段,需要推动服务业成为经济成长重要引擎,服务业投资空间、消费市场空间及人才需求空间巨大;台湾服务业发展较之大陆有许多比较优势,但也存在诸如内需型服务业为主、传统服务业比重高、新兴服务业发展空间受限等结构问题,特别是市场空间局限是其最大的发展障碍。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促进两岸服务业跨境投资,一方面为台湾服务业发展拓展市场空间,一方面为大陆服务业注入活力。并且经由两岸服务贸易正常化、自由化进程的推进,两岸服务业可望在政策性壁垒的不断消除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增强中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于“竞合”发展中优化品质,提升竞争力,并共同做大市场,为两岸经济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5.增进两岸互信。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协商历时两年多时间,期间密集磋商十多次,是迄今两岸进行各项经贸协商费时最久的,主要是由于两岸服务业市场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双方的管理体制、营商环境等也存在很大不同,加之两岸关系特殊性和岛内政治生态复杂性等因素影响——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两岸双方在互利合作共识基础上,排除重重困难所达成的协商成果,无疑也是两岸诚意与互信结出的果实。这种诚意和互信也凸显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为持续推进服务市场开放制度化,双方建立了长效磋商机制,以便适时根据两岸服务业发展形势,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就扩大和深化两岸服务业的开放进行磋商,二是为规避市场冲击等负面影响协议设置了紧急情况磋商条款,这在保证协议周延性的同时,也体现了两岸的诚意和互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作为ECFA后续协商的重要成果,不仅反映两岸经贸合作深化发展的市场需求,而且表明合作双赢、和平发展符合两岸民众的共同利益。
总之,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一份普惠两岸大众的好协议。两岸应倾力加以推进落实,使协议的预期效益尽快转化为现实成果,让两岸民众尽快得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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