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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利用促销员的免费劳动力是否合理_什么叫同工同酬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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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6 10:11:58

您是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和劳务公司,所谓的同工同酬,是指如果麦德龙把人事外包,然后劳务公司把你派遣到麦德龙工作,那才能适用同工同酬的条款。如果只是促销员,应该只是供应商让你去麦德龙做促销,我想您所服务的供应商很清楚麦德龙会让你做些什么,况且你也签订了自愿接受管理的合同,所以说,如果你有不满,看来也只有和您所服务的供应商去评理了,只有让他们帮你+工资了...

小时工与同工同酬的差别

法律主观:

《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约定工资不明确,双方未协商,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其他。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7月1日开始将正式实施,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7月颁布以来第一次修改。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同工同酬有一个广义的概念有一个狭义。我们先说广义的,所谓广义的同工同酬是劳动者只要从事同工种劳动或者同类劳动就应该执行相同的工资制度,相同的工资标准和分配办法。但是分配结果可以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实际贡献不同,在预先规定的工资区间内有所差别,这是广义的同工同酬。狭义的同工同酬就是劳动者从事同岗位劳动,从事同样的工作任务,具有相同的劳动技能,并且作出相同的劳动贡献,在这四同的基础上,他们最后所得的劳动报酬也应该是相同的。有些就是简单一定要拿一样的钱才叫同工同酬,这个还是有偏差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网友亟盼同工同酬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和转正是什么意思

一、主体不同

1、小时工: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获得收入的劳动者。

2、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

二、特点不同

1、小时工:从事按时间计费的工作或家政服务的人员,为兼职性质。

2、同工同酬: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三、方式不同

1、小时工: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工同酬: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百度百科-同工同酬

百度百科-小时工

考事业单位,没有编制,说是同工同酬,跟正式编制有什么区别

同工同酬就是同样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是一样的,比如都是同一个产线的操作工工资一样。

转正就是新人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需要看下你是不是适合公司的要求,所以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过了试用期公司觉得你还行,就会给你转成正式的员工,这就叫转正。

三班两倒一个月十个白班,十个夜班。不算通勤的时间,工作的时间也接近260小时。终年无休,违反劳动法吗?

国家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编制人员跟非编制人员的区别:

一,工资组成不一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称工资。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编人员的待遇不是按照《劳动法》调节的。

二,职称问题与升职问题。因为很多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都是和职称挂钩的,职称高,享受到的待遇就更好。

可如果你不在事业单位编制内,对于职称的评定就可能无法参加,也许涨工资可能成为一种奢求了。

三、福利待遇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在编人员是正式员工,非在编人员是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福利待遇有差别,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样。

扩展资料:

编制分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公益性岗位属于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范围吗

夜班肯定不能睡觉,否则那也不叫夜班了,这点没问题。

不让有娱乐,上班肯定是不能娱乐的,工作麻,否则也不叫上班了,这点也没问题。

工人分三六九等,人本身就有技能、能力的不同,这点也没问题。

每月考试,不过扣100元,这是企业内部的奖罚,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同工种工资差距500-700,这点违反了<劳动法>第46条同工同酬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另外,工作时间一个月接近26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终年无休违反了<劳动法>第38条、第40条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是不属于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范围的,公益性岗位是政策性安排就业,领取的工资,准确点应该叫做岗位补贴,另外,同工同酬,是指劳务派遣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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