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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CCTV法治人物评选候选人潘恒球事迹材料_十大法治人物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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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9 10:10:59

年逾古稀,普法不息,他无怨无悔;老骥伏枥,健行千里,他执着坚定。坚持,从30年前开始;奉献,是他人生朴素的信念。他就是潘恒球,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民间说书人,自1981年开始,就坚持义务普法30多年,足迹遍布省内外,行程达数万里,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志愿者”、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江苏省“十大普法达人”等。

坚持普法30年的义务普法员,被誉为“艺能爷爷”的潘恒球老先生也入选了本次评选活动,且是我省唯一一名入选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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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不要吵,莫嫌老汉多唠叨。放学路上休皮闹,不能随身带尖刀。假如一时太冲动,惹出祸来不得了。某校学生张伟伟,小小年纪蹲大牢……”这不是随意而为的顺口溜,而是“中国好人”潘恒球为其义务普法课精心编写的一段唱词。

年届七旬的潘恒球是江苏淮安的一位农民,年轻时靠着“淮书说唱”谋生,38岁那年他在说书转场途中偶遇警察押送少年犯,从此认定一根筋,矢志走上普法路。

30多年来,他凭借一面小鼓,三寸不烂之舌,以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走遍淮安的中小学,足迹遍及江苏各地乃至外省,累计义务普法8000多场。每到一处,他献出热诚,收获掌声,但从不接受吃请,不给学校添麻烦。

把说书变得更有意义

16岁学艺,18岁出师,潘恒球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是淮扬一带响当当的说书先生,《杨家将》、《大明英烈传》、《七剑十三侠》被唤作“潘家三宝”。

1982年春夏之交,潘恒球从扬州江都转场仪征,2名警察押着2名少年犯上了车,“大的十四五岁,小的十一二岁”。他随口问道犯了什么事,警察告诉他:“不好好读书,赌博偷钱。”他心想,这正是年少无知不懂法的恶果。

彼时彼地,潘恒球心有所感,决心要用说书来普法,一项谋生手段就此成了他“度人”的工具。要普法,自己先得懂法。他上学少,文化浅,就向家人和邻居请教,多读书,勤看报,遇到实在不明白的还跑到政法部门去问。潘恒球有个优点,就是记忆力好,故事编得快,一条新闻在他脑子里转几圈就能出口成章了。

他回忆,刚开始进校上门普法时常常被当成推销东西的人,遇到客气的推说没时间,不客气的直接送上闭门羹。潘恒球每每提出条件:只给一个班讲,只讲20分钟,不受欢迎再也不来。日积月累,看到宣讲的效果好,他的“名气”也逐渐大起来。等再联系学校时,对方总是倍加欢迎,主动邀请也变得习以为常了。

坚持不吃学校一口饭

潘恒球讲课有个原则,就是坚持不吃学校一口饭,不要人家一分钱。他说,过去习惯了自带干粮、骑车上路的日子。

2002年的一个下雪天,气温骤降到零下6度,为了赶到路途较远的淮安博里中学,他头一天下午就从家里骑车出发,天黑前没能赶到,只好途中借宿一晚,第二天天不亮又冒着风雪起程,待他如约赶到学校,眉毛、胡子都结上了冰凌。课上完,他婉拒学校招待,只要了一杯开水,就着自带的馒头解决了午餐。

投身义务普法,不挣钱还要贴钱,家人的埋怨在所难免。老伴说他:“老潘是自找苦,吃不够!”但在潘恒球看来,自家的困难可以慢慢克服,“教好一个孩子就是造福一个家庭,就是为社会做贡献”。

他的课直接帮助学子改变坏想法的例子也不少。记得有次在宝应中学讲完课准备回家,有个学生追上他:“潘爷爷,我知道错了,现在当着您的面我把刀子扔到河里去。”

几十年来,潘恒球还与不少后进孩子结成对子,时不时进行关心督教。但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今年,编辑成书的《潘恒球普法故事汇》终于付印,这样可以让更多的孩子即便听不到他讲课,也有机会了解这些法制故事,潜移默化,帮助成长。

“不怕苦不怕累,不图名不图利,只为青少年不犯罪。”潘恒球表示,只要自己活着一天,就要继续讲下去。

大爱无形,润物无声。

70岁的潘老一年还有200多天奔波在义务普法路上。

高分求古今中国的法治人物及其名言

虽然小孟这些年干出了成绩,也获得了许多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荣誉,但这些成绩和荣誉与小孟的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只有小孟自己才知道。

作为一名交通民警,首要的任务就是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孟昆玉所在的和平门路口,地处宣武区繁华路段,居住在南城的人们都知道,这的交通特点有四个多:单位多、学校多、商业网点多、公交线路多,路口疏导任务非常艰巨。

为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他利用业余时间对周边环境、路口流量、交通标志、交通规律和特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在执勤中不断摸索,总结出了巡逻岗和固定岗相结合、执勤民警与交通协管员相结合的“两个结合”交通疏导法,使和平门路口的通行能力提高了近15%。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拥堵,小孟认真学习钻研事故快速处理技巧,总结了“三快速、四观察、五规范”的实战经验,在处警、腾路、定责、恢复交通等多个环节最大限度节省时间,有效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

法治人物

央视国际:孟昆玉,男,28岁,北京市交管局宣武支队民警。当选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当选理由:孟昆玉,是今年的舆论明星,被公众誉为“北京最帅交警”。 关于他的工作视频曾在人民网等网站高居点击榜首。

孟昆玉的同事们则称他为“实力派”。他创立的“孟昆玉指挥法”被北京市交管局推广。他还倡议交警队和医院建立了生命绿色通道保障组。

2008年孟昆玉被评为奥运交通安保标兵和“微笑北京交警之星”,他全新的“人性化的执法”、“微笑执法”为当前人性化执法与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提供了可贵的探索。

推荐词:规范的执法与微笑的面庞,灵活的指挥与耐心的劝导。他为警察的形象增添了时尚,他让首都的街头跃动着和谐。京城最帅交警孟昆玉,在平凡的岗位上得到百姓的特殊嘉许。

关于世界历史上推动法治进步的人物有哪些

1、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

——《管子·明法》

释义有法规的制定,不能用弄虚作假来巧取;有秤锤秤杆称重量,不能用轻重来欺骗;有尺丈量长度,不能用长短来冒充。

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事。做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

——《管子·重令》

释义刑罚严,法令行,则百官畏法尽职;刑罚不严,法令不行,则百官玩忽职守。因此,明智的君主深知治民的根本,没有比法令更要紧的。喜:同“嬉”,玩忽。

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止暴莫如刑。故贫者非不欲夺富者财也,然而不敢者,法不使也;强者非不能暴弱也,然而不敢者,畏法诛也。

——《管子·明法解》

释义治理国家,使役人民莫如有法,禁止*乱,抑制暴行莫如有刑。贫者并非不想夺取富者的财物,然而他不敢,是法律不允许;强者并非不能欺凌弱者,然而他不敢,是畏惧法度的惩治。不使:不让,不允许。暴:欺凌。

2、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故射者因势,治者因法。

——汉代桓宽《盐铁论·大论》

释义用法律约束坏人,判刑定罪,这样强盗、坏人就不敢为非作歹。所以射箭靠姿势正确,治理国家靠法律。绳:作动词,约束。势:姿势,指射箭靠姿势正确。

3、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汉代王符《潜夫论·述赦》

释义国家没有永久固定的太平,也没有永久固定的混乱。法令得以实行国家就太平,法令废弛国家就混乱。常:永久的,固定的。弛:松懈,废驰。

4、国无纪,民无生。

——清代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八

释义国家没有法纪,人民就无法生活。

5、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有度》

释义法是治国的重要保证,而执法的人又对法的效用起重要作用。执法者能有力地保证法的执行,就能使国家安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执法不利,就不能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国家就会混乱、衰败。

6、所立于下者,不废于上;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

——西汉.刘安《淮南子》

释义对下级制定的法纪,上级不能带头破坏;禁止老百姓做的事,执政者绝不能做。

7、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治教之用。

——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名例一》

释义道德和礼义制度是政治和教化的根 本,刑罚则是为政治和教化服务的. 御之良者,不在烦策;治之善者,无取严刑。

8、不教而诛,则刑繁而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荀子·富国》

释义不教育,只靠刑罚惩办,就会使刑法繁琐,但是邪恶仍然不尽;光是教育,不用刑罚惩处,就会使为非作歹的人受不到应得的惩罚。胜(读sheng,同生),尽。

9、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墨子·法仪》

释义致力于天下政事的,不能没有法规,没有法规而他的政事能够成功的的是没有的。

10、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

释义担任职务的不是称职的人,而依照法律办理政事,从古到今,没有能治理好的。

荣幸为你解答。

2014中国十大法治人物有哪些

中国

1商鞅

商鞅的法律思想具体来说,可以归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治国的思想。这是商鞅最根本的法律思想,也是商鞅的其他法律思想生存的基础。作为前期法家的代表,肩负着反对“礼治”、“德治”和“人治”的使命,商鞅在论证依法治国的合理性上是不遗余力的。他的理论逻辑大概是这样的:首先,他认为,人人都有“好

利恶害”或“就利避害”的本性,这是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正因为“人好爵禄而恶刑罚”,所以只能用赏罚的法律手段而不能用仁义道德来统治。法家的人性论是是当时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等价交换在人民权利义务方面的反映。法家正是利用这种人性论来否定温情脉脉的宗法关系和儒家的“礼治”、“德治”、“人治”,并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提供依据的。与此同时,商鞅强调了反对复古保守的观点,主张“不法古,不循今”,“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他之所以这样强调,是为了在理论上说明,即使是伏羲、神农、皇帝,他们都是“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因此,“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悍马,此不智不慧也。”总之,现今的社会只能用以力量为特征的法治。由此,商鞅论证了推行法治的必要性。

由于商鞅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因此,其依法治国的思想在变法中得到了实践,其内容笔者认为可用章太炎的一句话来概括“尽九变以笼五官,核其宪度而为治本”。

二、严刑峻法的思想。或者说是“重刑主义”,是商鞅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思想。这一点从很多方面都可以得到验证:“不告者腰斩”,“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被刑”“禁奸止过莫过于重刑”商鞅的重刑思想是出名的,那么为何其要选择与传统的明德慎罚思想迥然不同的道路呢?笔者认为,这和商鞅的统治方略有关,而非其思想的落后和残暴。商鞅为秦国臣民设计的是“自治”的道路,也就是主动择利避害的道路,而为国家设计的是用赏导,用刑督的“禁使”之法。二者的统一,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使赏足以使民择而不旁求他利,;使罚足以禁而民不得避其害,从而实现法治所要追求的目的。当然,在厚赏和重罚之间,商鞅虽也重视厚赏,如“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10],但无疑,他更加重视的是重罚。商鞅认为,“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姑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他把重刑的意义说得很清楚,也就是去“奸”,“以刑去刑”,可见,商鞅的重刑论就是预防论。

三、刑无等级的思想,或者说是法的平等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先秦法家普遍强调法的平等性,而商鞅最为坚决。他声称,“圣人之为国也,一赏、一刑、一教;一赏则兵无敌,一刑则令行,一教则下听上。”一刑,则就是“刑无等级的思想。这一点在“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中体现得更加明确:法的实施不因出身、地位的不同而有轻重,法律根本不能屈从权贵。从而否定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商鞅缘何会坚持“刑无等级”?笔者认为,原因有二。其一,很显然,这是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的需要,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重新分配权利和建立新的法律秩序的强烈愿望,事实上,也正是奴隶主贵族反对最多,“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族多怨望者”;其二,应该是商鞅树立法律威信的需要。变法之初,法必不能马上为民所信,商鞅对这点也非常重视,此后著名的“徙木赏金”也正是为了取信于民。而此时假如法律再不能平等待民,要推行法律几乎是不可能的,商鞅说的“一刑则令行”也正是这个道理。

以上是我认为商鞅最重要并且是影响最深远的三点法律思想,当然,他的法律思想远远不止这些,还有一反前朝“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思想的法必须“布之于百姓”的思想;法令必须统一、稳定、没有溯及力的思想:“法莫如一而固”,“刑罚已错又移之,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定分止争,即确定名分,防止争夺,维护等级制度也是商鞅的法律思想,“法定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

2韩非子

一)本体领域------道的无为和奉法治国的“体道”无为的关系

韩非认为,奉法而治是符合道的无为原则,是“体道”的具体表现。韩非是道本体者。认为道是宇宙本体和万物本原。对此,他说“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他还说,道是一种“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的存在,之所以成为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是由于道虚静无为、能放任自然而无所不为。人们要成功,必须要效法道的虚静无为。这便是“体道”。“体道”是人的立身之本,也是行动的原则。对于君主来说“体道”的最好方法是无为而治。其具体方法是:摆脱喜恶之心,做到无喜无恶、任其自然。“喜之,则多事;恶之,则多怨。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韩非告诫君主,治理国家应该清静淡泊,不存喜恶之心。那如何做到呢?就是:奉法而治。

(二)人性领域------人的性情和“缘理”推导出法治的必要性

韩非从人性的角度论证,君主奉法而治是“缘理”的表现。按韩非的思想,世间万物都是禀道而生的,万物禀道所获得的内在规定性(德)反映在外部属性上就是“理”。“体道”的原则要求人们在对待万物时应“缘理”而为,因循万物的本性。君主统治天下必须因循人性的本来面目和事实情况。他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在他看来,人性好逸恶劳、自私自利。在此基础上,如果奉行法治,就能避免犯罪,杜绝混乱。而且法治迎合了“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的人性趋利的本性。奉法而治是“体道”“缘理”在政治领域的具体表现。

(三)价值领域------法的功能性、效益性伸张了法治的合理性

韩非指出,法家主张法术,并非好法而法,而是为了治理好国家。实行法治,暂时痛苦而可长久的利;实行仁政,苟乐而后患无穷。君主采用法治并非出于残忍,而是出于长久的考虑。君主奉法而治是应为法治的合理性,依靠法治治理国家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四)历史领域------时代的变迁与道德的软弱共同印证了法治的优越性

在“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问题上,针对儒家所说的古代圣贤德治而国富民丰的传说,韩非反驳说,古今的社会状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古代资源多、人口少,生活不费力就有充足的资料,人们所以不争。如今人口越来越多,致使财货短缺,纷争激烈。时代发展了,社会环境和物质情况也随着发生变化,治国之策也要随之变化。如果再用老办法应付新问题,就会显得力不从心、束手无策。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新方法、新对策。这就是他所说的:“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世异而事异”,“事异则备变“。具有非凡的现实主义的韩非不恪守陈规,而是强调时代和历史的变迁,要求因时制宜,不断更换、调节新的统治政策,这就是法家所遵循的”法后王“原则。韩非的”法后王“原则是其社会变化论的必然结果,也是他治国方针的理论依据。道德手段也许适应于古代,却不适应于当今。对当今来说法治优于德治。

总之,为了证明自己的奉法而治的思想,韩非进行了多方论证,涉及到本体哲学、人性哲学、历史哲学、道德哲学多个方面。而在论证中,韩非更坚定了他的治国理念,他的法治信心,建立了他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3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这个最厉害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我就想起来这三个人,其他的你再找找。

罗翔在法律界有名吗

CCTV2014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立法修法的积极推动者们——马骧聪、 吕忠梅、周珂

对百姓负责的基层人大代表——浙江省临安市板桥镇人大主席朱忠华

“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案件办理人员

背篼法官——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雄飞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慧

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司法所所长、首席人民调解员——杨斌圣

上海福喜案卧底记者——上海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深度报道组

湖南省永州市义务普法员——邝秀潭

见义勇为群众和集体——夺刀少年、杭州公交大火案救助集体、羊倌卢伟

罗翔在法考界可谓无人不知,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法考界郭德纲”。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网络红人,专门普及一些法律知识。经常刷小视频的网友应该看到过,罗翔在讲课时,常拿“张三”来举例。结果,张三成了全网最火的罪犯。而罗翔,也被千万网友戏称为“普法段子手”。

其幽默风趣的“相声式说法”,让本来较为枯燥的刑法课,成为了众多学员们都不想下课的另类存在。也因为这种善于运用段子“引经据典”的风格,他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法考界郭德纲。

人物介绍:

罗翔,湖南耒阳人,法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厚大法考刑法独家授课老师,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和性犯罪。

他曾入选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和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

2020年,荣获“CCTV年度法治人物”。

2021年3月,加盟腾讯视频脱口秀节目《吐槽大会第五季》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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